
芝麻叶与豆面条
现在民间依然盛行一种粗俗的干菜,曰芝麻叶。年光好了起来,我已似乎不再相信它的力量,或者说可以哄它出门,永别再见,但是不能够,古之以来它就是民生的光荣,家常饭的本基。所以都愿意推大姑娘出门,也绝舍不得它
现在民间依然盛行一种粗俗的干菜,曰芝麻叶。年光好了起来,我已似乎不再相信它的力量,或者说可以哄它出门,永别再见,但是不能够,古之以来它就是民生的光荣,家常饭的本基。所以都愿意推大姑娘出门,也绝舍不得它走。现在用量似乎略少于先前(因为米面空前充余),但是它的名誉可是逐日大升,而且豪迈地跃进大雅之门。城里的精明的商人争办“豆面条餐馆”,这字号看上去是怎样的节墨不必说,实则在于牌后芝麻叶的磁场上。倘若单引食客吃他的面条,盖立可断定他的招牌一定靠不住。星级酒店的美女们也常摆弄这家伙,因了挑剔的阔人将酒将荤已毕,一定叱咤道:“嗨!上芝麻叶面条!”他们虽已迷迷向醉,却未始无忘末后的压轴之饭,不声地吞了下去,便已觉得彻底之圆满。往日我也进过酒店,虽然我并不阔。一轮到上饭的时候总也想不好,便问问这个,访访那个,只见只是摇头的。后来索性强小姐背谱子,我就忽然截住说,那么上芝麻叶豆面条怎样?于是都一齐击节道:“好!要得!”(虽然这帮家伙全不是四川种——据我实查。)在七十年代前叶,市面的商摊上绝少芝麻叶的交易,因了它的粗鄙之貌大不具上市之资格,倘如白送给饭铺的掌柜,绝笑你这人特滑稽。今天便不同,土著们如拿着生猛海鲜,兴高采烈地送给酒店,小饭庄那边还真无暇去呢。这当然不是白送,老板先生还要喜着嚓嚓地查给人民币的。去年秋天偶去一家医院,看见满院的水泥地上凉着乌匝匝的芝麻叶。这就大奇了,住院的病人大约连细餐流食都不想吃,哪还有兴吃这黑不溜球的东西?后来才知道,那是医院外餐从田里收买的新叶煮了晒的,这么一办必定便宜,可谓低进高卖,一如拾钱,可以知道,这个老板一定聪明透顶,断是个奸商的材料。
在中原或者缩焦到我们豫西南,那时先人们脑里只有彷徨,在一定的土地上苦作,且又无定的繁衍生息,这就出了问题,一面是永在非温饱线上挣扎,一面是不讲好坏胡乱地生子育女。收获的粮食,累年都是一样的割交一批给富人,所剩几余惟可淡泊一下。如此他们天天都在哀吟“日长淡杀个衰翁”的无聊诗句,老实抱着儿孙抱着饥寒抱着一丝乐观过活。存在的人尚且不能死去,于是在长夜的被窝里编制着计划,也就背离灶房千方百计去寻找补贴。远的不去,自然想到了庄稼的叶上去了。庄稼的茎叶有的可以吃或者有的勉强可就,但是大多实在不可吃,毕竟人与兽的肚子有所不同。我作文每遇障碍或难解分处,必要来一个譬喻或者一个推测,阴谋希图开出一个进路。试思,没出息的先老们初拿芝麻的余苗充饥,大约觉得苦怪难下,也恐怕小孩子一定是火冒三丈和它决裂。但是女人们每惜“物力维艰”不让扔掉它,便放进清水中泡濯,结果驱走了苦怪。放盐进去凉拌来吃,觉得很是特别,大概后来必有“洗劫一空”之气象,估计也少不了鼓歌庆典活动也未可知。这可以说很像李时珍翁探草访药,实在有意思。待到芝麻将熟时节,摘回大批之叶加以煮蒸,遂品尝一点觉得同样好吃,但也不能抹杀俭约,晒干后以藕叶包裹,悬在梁上,用时挖一个洞进去,掏些出来泡泡吃,或是待到荒春之分再行开用。这是多么好的一个“菜代粮”的经验啊!缡人自掌大内起便有计划,每造饭总是寡额使面,不开玩笑的。倘要填实肚子,法门是加水充其量,固然不成样子。后来以我上边所论之计划,放几团芝麻叶进去,粮菜苟然一物,乱纷纷已是难解难分,居然现出可喜情况,比之原有还长生了半倍呢。麻叶的参会对面条也实在是个奥援,因其油脂的散布,使得白饭变为美味,而美味的气力是菜不是粮。怪道乡人俗言道:“芝麻叶面条饭,给肉都不换。”麻叶配面条固然也很好,但是这种细粮在那时特危机,不是日日可见的,只有过节或者相亲成亲,半路拾银,不幸沉卧病榻之分方得一享。其实能与麻叶相匹为侣的当属绿豆面条了,这一平实的茶饭,既有历史意味的效验,也有恒久不灭的价值。但是这一名物在司马先生的《记》里不曾找见,大约伟人也有大意的时候,这是很可惜的。不过也不怪,真实是永在的,不在经典的意义。这种茶饭颇具生命力,朴素可爱,伴人一生,为这方人民世代依靠着,正如陕西佬对羊肉泡馍,东北佬对大葱蘸大酱如同爱妻不容加减一样可靠。事物总是相对而矛盾,相背而两面的,也不免有少数人不喜这风味,盖可推猜他们的感官大抵发生病变,或者肠胃出了贱恙,或者是装洋人看不起自己。这批人现在定然是有,但我宣言在一九六0年不曾遇见。
绿豆磨成面很成了精:工发酵馍,病色,坚实,味异,不好吃;工烙饼一样不好吃;工加蛋煎饼可吃;工面条走红,好吃,如参以青菜更佳,而参以芝麻叶则尤其佳,百分之千的好吃。这末后一宗有其分子碰撞的“基元反应”的趣味,很好玩,另附以煳辣子吃再美不过,虽然不至于心荡神摇,飘飘然登仙,但已似乎为口重者再现一幅至饱而欲不止的猪餐图像。
现今人民生活发生剧变,什么东西都会可以有,什么需要都会可以不成问题,但是为什么还要紧抱遗老的俗食不舍呢?怎样的解题才算好呢?或许都晓得这样一个道理,比方爬树,上去时是新路,下来便是老路,再上去已则老路,轮回也。一面又有这样的比拟,正象白胡子老头们,“人心不古”还时时慕恋着情人(或另一偶像。);某乡的一个钉鞋的矮子无日不思念车站的廉妓一样(虽然是单相思),有着有口不以直开,有话关在喉枢,有事谨自揣磨的感觉。这已仿佛是专家们头痛难论或不屑一论的问题,总之是“老欲不泯”亦未可知。我还有一条经验,不妨拿来追证我这个譬喻之不足,说某户有只乳猫第一次开荤吃了炒豆芽,觉得不错,后来则专食此物,成为自然,一至后来别的一律不吃,瘦得不象个景像(当然毕竟忘记自己原是个食肉动物),上了“初瘾”的当。人与兽的嗅觉有异曲同工之效,口中自有一个试味器,精于辨别好坏,一如闲妇嗑瓜籽、猴子吃糖豆,吃着这个想着下个;蜜蜂蜣螂的嗜好最单一,“闻风则知其源”。有道是春节则食节,北方人喜欢饺子,南方人热爱汤圆,谓之谁也管不着变不得的事实。秦始皇灭六国,一统法律度量衡货币一至文字,却实在无力敕统天下之习俗也。
我是生在水深火热终期能够从容过来的人,大米白面的气味不大觉得,以为芝麻叶豆面条是最好的茶食,觉得口感好是一个方面,营养排在其次,它的医疗保健的功效大约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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