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与酒

爷爷与酒

爷爷好喝酒,这在村上是出了名的,因为村上好喝酒的人很多,但在当时能真正喝的起酒、并喝得很滋润的人却不多,而爷爷喝酒还必须得到集市的小饭摊上喝,这个讲究就越发让人羡慕了。五天一个集,爷爷便五天喝一次酒。在集上喝酒时的惬意和满足感,最让爷爷陶醉。按爷爷的说法是:要的就是这味,喝的就是这劲。
在集上,两毛钱能打半斤散酒,正好能盛满一黑瓷碗,然后再买上三毛钱一斤的猪头肉,末了,还得让人再送半斤肉汤冻。接着就坐在草席棚子底下的长石条桌旁,看着熙来嚷去的人群,一会儿抿一口酒,一会儿吃一口菜,酒快见底了,买的猪头肉还基本未动,而那半斤肉汤冻则所剩无几。等到太阳西斜,集市将罢,爷爷这才最后抿一下盛酒的黑瓷碗,让饭摊的伙计到荷塘里揪一张荷叶来,把说是吃剩下的,其实根本就未动筷的猪头肉包起来,提在手里,带着薄薄的酒意,随散集的人们回家去。回家的路上,凡和爷爷说上一句两句的,就都能知道爷爷是在集上喝了酒的。别人不和爷爷搭话了,爷爷也还举举手里的荷叶包,说:“吃剩下的凉肴,拿回去给小孙子吃。”爷爷说的小孙子,就是我。
我五六岁时,人太小,怕被挤丢了,爷爷是从不领我到集上去的。而每个集上,爷爷都能给我带回一点好吃的,要么是几块猪头肉,要么是半个火烧,要么就是两个油煎包。爷爷每个集日的消费虽从不超过五毛钱,但每次都有好吃的给我留着。爷爷说,他最喜欢小孙子围着他“爷爷爷爷”的叫着要好东西吃了。那时的我被爷爷哄得滴溜转。
爷爷到集上喝酒的钱,是工作在大城市里的大伯寄回来的,每月五块钱。大伯在信上说:工作在外,不能回家尽孝,寄上现金伍元,聊表孝心,千万别节省,尽可着吃喝,别难为着自己,老父亲有副健康的身板,就是远在千里之外为儿最大的福气。有了大伯的交代,爷爷也就由着自己爱酒的嗜好,逢集就喝上一碗了。
听爷爷说,大伯是南下的干部,吃的是国库粮,拿的是国家的工资,整天细米白面,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大伯每次来的信,爷爷都让别人念好几遍,每听一遍,爷爷就醉得不行,他是陶醉在自己儿子的孝心里。信的内容我差不多都能一封封的背下来。
大伯定时寄钱,爷爷定时到邮局取汇款。除去每月六个集日共计三元钱的花销外,爷爷将其余的两元钱让我父亲交给生产队上买了分粮食的工分。
等到我八岁时,爷爷就领着我赶集了。集上的小饭摊上摆的大多是凉肴、火烧、油煎包和茶水,每集聚在小饭摊上的也差不多都是象爷爷这般大年龄的老头儿,有的也领着个小孙儿。几个老头聚在了一起,先是啦五纲说家常,后来便是各要各的酒,各买各的下酒肴了。有时也都互相让让,客气一番,最终还是各喝各的,各吃各的,互不“侵饭”。我们小孩牙儿却不管这一套,看谁碗里的肴好,伸手就抓块放到嘴里大嚼起来。那老头嘴上虽说吃吧吃吧,心里却疼得要命。我如吃了谁的下酒菜,爷爷是一定得将自己的菜匀给人家一半,要不就于心不忍。有时菜肴让我们小孩子吃没了,而爷爷的酒却没喝过半,爷爷就会要上一根大葱,喝口酒,吃口葱,来个辣对辣,并紧抿着嘴唇,不让两股辣气跑出来。
后来爷爷得了腿疼病,不能再到集上去了,但他好喝两口的瘾头却没改。我父亲就用半袋子地瓜干到酒坊里换了五斤老白干,让爷爷在家里喝,但爷爷在家里始终喝不出那种让人极满足极陶醉的心情来。看着爷爷愁眉苦脸的样子,我们全家人就都很心疼。大伯知道了也来信安慰爷爷。
为了让爷爷高兴,父亲就带着我到树林里捉蝉虫,到山上扒豆虫,到草丛里捉蚂蚱,然后拿回家来,用油炸了烹了,给爷爷当下酒菜。爷爷坐在床上,喝一口酒,我就给他递个炸酥了的豆虫或蚂蚱吃,爷爷舍不的吃,就塞进我的小嘴里,我就脆酥酥地,极香甜极解馋地嚼着吃着,不时的,爷爷就用他的胡茬儿扎一下我的脸。慢慢的,我就发现爷爷的脸上心上,都有了那种满足和陶醉的笑意。
忽然有一天,爷爷的腿疼病好了,但却再也不喝酒了,不论在家里,还是在集上。他的这一变化让我这个当小孙子的很吃惊,因为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我。
后来从大人们的对话里,我才隐约知道大伯在城市里被打成了什么派,受到了批斗,就连住在小村里的爷爷也受到了牵连。
虽然大伯月月仍有汇款寄来,但爷爷却再也没赶过集,也再没喝过酒。这样没滋味的日子一直到爷爷去世,一直到大伯捧着一坛子酒跪在爷爷的坟前,将一纸平反昭雪的文书化在大伯亲自给爷爷斟的那一坛子酒里。
爷爷临终前说“能孝顺爹娘的人,我怎么也不相信他会做出对不起国家的事”。这句话在我以后成长的日子里,让我懂得了尽忠和尽孝其实并不矛盾,它们在一个人的身上往往能体现得刻骨铭心和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