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华
1于华16岁生下了我。说起来很是尴尬,他大她14岁,在她怀孕后匆匆举办婚礼。也仅是一个仪式而已,直到我6岁需注册上学时,他们才领了证,给了我一个正式的身份和名字。我随母姓,叫于年。这是于华的意思。2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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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华16岁生下了我。
说起来很是尴尬,他大她14岁,在她怀孕后匆匆举办婚礼。也仅是一个仪式而已,直到我6岁需注册上学时,他们才领了证,给了我一个正式的身份和名字。
我随母姓,叫于年。
这是于华的意思。
2
于华很美。
穿艳却不俗的裙子,头发随意的散着。她常常慵懒的摆弄着自己的摄像机或拍出的照片。于华在这个圈子里算有名气的人,在和前夫分手后,开始着手摄影,再借着几个有钱有权的爱慕者,很快就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她诚然像一个贵妇。
但于华最出色的不是她的人脉交际,也不是相貌。而是她的摄影技术,她拍过杂志时装的主题照片,也拍过非洲草原的狮子。接触过一些颇有身份的政客,也曾为欧洲一些皇室上层成员工作。
我终究记得父亲和她分开时说的话,他说,于华,你是鹰,你本来就该去飞翔,而不是停留。
我懂的,于华什么都可以不要,除了自由。
然而我生性是随于华的,我尚且年幼便很冲动,几乎把每一任班主任都气哭过。16岁时第若干次接到学校的退学通知,父亲没有办法,便给于华打了电话,说了我的情况。那时候于华已经移民,夏天,我记得她回来时穿了一件红色的裙子,像一朵火焰。她看着我,说,于年,你要跟我一起去流浪吗?
然后她带我去了巴黎。
3
说起来那是我最繁华的岁月了。于华将我送进了巴黎皇家美院。在那之前我几乎每天都在她的社交圈子里流连。她有很多艺术家朋友,从名家到街头艺人,都是实力不凡之辈,我耳染目孺其中,也开始喜欢起了艺术。于华大概很欣喜我这个爱好,便请了她的朋友为我上课,其中包括巴黎美院的教授云云。18岁生日过后,我就参加了入学考试,然后进入那个大学。
我终究是羡慕于华的,还带着一点点的恨意。她从来不像个母亲般待我,甚至在我出生后便抛弃我和父亲。她带我到巴黎之后,也一直继续着她流浪般的生活,在世界各个角落周转流连。但她着实是优秀的,她的成就她的韵味,是那些真正意义上的贵妇也不能企及的。我竟然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人,并且我也那么做了。
我一边上课,一边和我的新朋友们在蒙玛特高地的丘顶广场支起画架,疯狂的绘画。我的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的,我依旧和于华的朋友们保持着良好的友谊,他们起初叫我LittleCheryl。Cheryl是于华的英文名字。而后来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他们的口中,于年。
You‘rebornthisway.
于年。
4
我怀孕了。
当我慌张的告诉于华这个消息时,她笑着说,当时我也是你这样。
我甚至需要做一个亲子鉴定,才能知道我腹中的生命究竟属于哪一次艳遇。
于华抽着烟,紧了紧自己的真丝睡袍。她靠在窗前,回头看我,说,于年,我看着你,就像看着当年的自己。我很后悔自己当时年轻轻狂,但是我不后悔生下你。于年,我这一生中,你是我最美的最喜欢的作品。
我的泪缓缓滑落下来。
我看着她,那么美却又遗世独立。她一直都很孤独,她有很多男友,却再也找不到想要用心爱的人。她一直在飞,往高处飞去,不敢回头看。而越高的位置,越是冷得刺骨。她从来不知道,她在熟睡中呢喃了谁的名字,或许她知道,但她不敢去承认,也不想。她知道她回不了当年的自己。
我看着她,说,于华,我不要生下他。
她倒没有太多的诧异,只是顺从的陪我去了医院。在医生为我打麻醉针之前,她握住我的手,说,于年,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我坚定的看着她。我不想陷入这个轮回,重蹈覆辙。至少在我那段最繁华的日子里,我做的从来不是自己,我只是在模仿,模仿着成为于华那样优秀的人,却忽略了那种繁华之中的失落。我终究最想成为的是我自己,而不是另一个于华。而我也不想造就下一个于年,我不愿意成为于华,也不愿意这个孩子成为我。所以我宁可失去他。
所以,我不后悔。
5
我从学校出来时,一个叫陈汐的港籍老师叫住了我。
于老师,我能不能约你一起吃晚饭?他腼腆的问,清秀的脸庞上尽是红晕。
我微笑,点头。陈汐便欣喜的同我一起去了餐厅。我们闲谈着,聊着他的学生和他出色的艺术天份。突然又聊到我的工作。他说他很羡慕我,那么年轻就在巴黎美院当任课教师,而且还有许多fans。我笑,告诉他,我的任课期已经结束,等结束最后3个学时的课程,我就会回国,在国内的大学继续我的教师生涯。陈汐顿了顿,然后把话题转开。
“于年,”他突然直接叫了我的名字:“你觉得我是个怎样的男人?”
我认真的思考着:“帅气,善良,热情…”
“那么,你可不可以为了我,留下来?”
我愣住。侍者突然推着推车过来,上面是一束漂亮的百合。我惊讶的看着他,他跪下来,举着一枚钻戒,就像鼓足了所有勇气般,说道:“于年,我在圣心教堂准备了婚礼,只要你同意,我们马上就可以去举办婚礼。”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对不起,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而我离开的原因,便是因为他。我当年喜欢过一个少年,他很优秀,并有一个优秀的女朋友,而我却一直是一个差劲的角色。但是现在,我已经成为我真正想要成为的人了,所以我决定回到起点,即使他已经忘记我。
我微笑着。
我知道我想要什么。
这就是我与于华的不同。
6
从机场出来时下着滂沱的雨,于华裹着围巾,隔着墨镜不知看着何处。父亲的车子开过来,他下车把伞递给我,然后撑着另一把伞把于华送进车里。
我等他们离开后,才挥手招来辆出租车,靠在车窗上看外面模糊的世界。
车子停在酒店门前,白色西装的男人为我打开车门,微笑着说,于年,你终于还是回来了。我没有说话,这时有人把他叫走了,然后一个穿着贴身大红旗袍的漂亮女孩走过来,礼貌的对我微笑,然后说道:“于小姐,听说你是我先生以前爱慕的女人,我想他一定很遗憾失去你;不过,我很谢谢你给我机会让我拥有他。”
我看着他在大红双喜贴纸前与朋友们笑谈的样子,他依旧和过去我爱的他那样,没有什么变化,而我却真的不复往日。他的目光投过来,却是平静的微笑的,我摘下墨镜,微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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