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我从醉梦中醒来,头发重在胸前蓬乱不堪,眼角残含着泪水,口中喃喃自语“贝贝,我的贝贝,我的孩子,你在哪里呀,你在哪里?”
夜是静的,静的恐怖,静的可以听见窗外凌乱而又富有节奏的雨滴,静的可以听到墙上钟表来回敲打的狰狞,静的让人失眠。是的,足以让人失眠。
我急匆匆的、慌忙跳下床去开灯,可是床头柜上的一杯开水被我失手打翻,只听“啪”的一声脆响,足以震惊这半夜三更,足以震惊脆弱的灵魂。我的梦醒了,我的心又碎了。
这里是零下六度的北方,贝贝不会回来了,它死了,死在繁花似锦的南国。百北方的零夜,我又梦到了它,我感受到了它的魂魄,我感受到了它的气息。它确实应该还存在才对。梦里,我看见它那双美丽而又无助的眼神,它一直看着我。它需要我抱它,它需要我的爱、我的呵护。我轻轻的伸出饱含温度的手,抚摸它金黄色的毛,慢慢地梳理它,可是它退缩了,它整个身体都在颤抖,它感受不到我手的温度和我内心的痛苦。它终究是走了,在孤独的零夜里,冬雨无情的抽打它的身体,但它没有回头,坚强的、寂寞的走了。它对我绝忘了,它不要我了。
“贝贝”是一条土狗,金黄色的毛,灰白色的腿。虽然不是名贵的品种,但丝毫不影响它的美丽、它的乖巧、它的聪明和热情。我喜欢它,真切的喜欢它。
十八岁那年,我来到了深圳,只身一人,孤独的,不是为了寻梦,只是为了能有一份自己满意的工和,让自己不至于饿死,坎坷的经历,让我对吃有一份特殊的情缘,我想那是来自于恐惧,对生活的恐惧。深圳的阳光总感觉比家乡的阳光炽烈些。夏日的午后,在深南大道的一家酒巴,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工作,在这里唱歌,每天晚上十点钟上班,凌晨五点才下班,虽然工和辛苦、收入微薄,但可以对付生计,比起前些天在烈日炽烤下找工作的艰辛好多了。我已经知足了。
“想吃饭必须要付出代价”这是这家酒巴经理告诫我的。为了能够吃上这口饭,我确实付出了很大的代价,被客人扔烟头、泼啤酒。在自己受尽委屈之后,还得穿上低胸的连身裙给他们唱歌、跳舞。纵然心中有多大的委屈、眼中有多少的泪水,都得默默的吞到肚子里去。不能被经理看到,否则将失去这来之不易的差事。
在这里一直工作了半年,默默无闻,孤独的生活着。我没有朋友,也没人愿意和我做朋友,在他们看来我是低溅的。我注定如此了。渐渐地,我适应了,那些平日不可忍受的羞辱,现在觉得无所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能麻木了吧。直到城的出现,我才从这种非人的生活中换气出来,重新找到自我,平凡而又平静的生活下去。
城是一家外企的白领,那天他心情很糟,可能因为工作的缘故,只见他一个人拼命的猛灌成杯成杯的啤酒。我站在舞台中央唱着歌,面无表情的扫视着四周的一切,相比平日,今晚冷清了很多,大家都在小声的闲聊着,无人注意到角落里那个西装笔挺,成熟而显得稚气的男人整杯啤酒经过他的嘴巴、他的咽喉,然后到了他的肚子,发出一阵阵强韧的声响。“小姐,再给我唱一首歌,我好烦”在我唱完歌转身回后台的一刹那,他歇斯底里的嚷着。不知为什么,那时我动容了,也许是一种感情或者出于对客人的服务,我轻轻的摆动着舞裙,照例是面无表情,淡淡的哼着那首我最喜欢的歌“君不知那美妙年华是蚕噬我们生命的毒/君不知今宵的美酒把思念浇不透/在异乡飘泊的日子,你可曾感受到人心的不古/在春暖花开的季节,你的爱为谁付出/在寂寞的午夜情丝还没吐出口却已变成了愁/那么举杯吧,朋友,让我为烦恼解忧/那么举杯吧朋友,让我为解忧,滴滴的泪静悄悄的从我眼角滑落,没被任何人察觉,无人知道我含着苦泪的笑。在簇眉耸肩的瞬间,只能将其封尘心尖,化作心底的疼。
他哭了,趴在桌子上抽泣着,像没有妈妈的孩子似的,歇斯底里的哭着,哭的那么伤心,那么绝望,好像世界突然之间灭亡了,只剩下他一人一样。他的泪触动了我的心,触动了一个少女的心。
我悄悄的走到了他的身边轻轻的触了一下他的肩,温柔的问“先生,怎么了?要不要给你叫杯热茶”只见他警剔的朝我看了一眼,用手慌乱的控拭着自己的眼泪,以掩饰刚才一幕的失态。看见他天真的举动,我会心的笑了,他越看我笑,越觉得难堪,竞张口结舌、语无伦次了半天,我平静了自己的笑容和声的说:“上帝也有脆弱的时候,何况我们凡间的人呢?没什么大不了的,明天的太阳还依然高升。”这是我一直以来第一次认真的跟一个“客人”聊天,没想到却如此的镇定,如此的让自己欣喜。那些平常自我安慰的语言此刻用在他身上竞骤然起效。“刚才我唱的好吗?”我柔声的问道。“太好了,太好了,他激动的回答,刚才失态的表情也慢慢回拢了。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中,墙上钟表的指针已经指向了凌晨四点半,我想他没有回家的意思,那只能由我来陪他了。一个苦命的女人和一个陌生的男人。我们相对无语,彼此打量着,他确实是个让人心动的男人。平头、方脸,有点黑黝黝的皮肤搭配标准的白色棉料衬衫,更显得成熟、完美。“天很快亮了”我淡淡的说。“谢谢你陪我一整夜,”他微笑着说。丝毫没有昨晚的醉意。他像刚升起的太阳一样。全新的、活力的、充满希望的。“不用客气,要感谢我请我吃早餐呀”我俏皮的逗他。“噢,对不起,我还要上早班,看,改日吧,改日我正式请你吃饭。”他窘迫着说。随即他给了一张他的名片,也找我要了电话。起身,大步的离开酒吧。消失在晨雾和车水马龙之中。
我实在对他请我吃饭没抱多大的希望,可是自己却鬼使神差的把自己宿舍的电话号码留给了他,一个陌生的男性,手握着他给的名片,我为我刚才的举动感到后怕,在一个云淡风清的周末,他的电话真的就打过来了。。
他是个诚实、稳重的男人,这一点我着实喜欢的。渐渐的我们疯狂的谈恋爱、租房子、同居。我是寂寞的。内心的荒凉总希望有一点点暖意温存,我特希望有一个坚实的肩膀在我疲惫不堪的时候可以依靠。过分的低靡让我对男人,成熟的男人有种特殊的需求。城就是我理想中的男人,在他身上可以满足我任何的需求。他有父亲般的和蔼和威严,有兄长般的呵护和疼爱。这些都是我可想而不可及的呀。而此时我都一股恼的全部得到了。我满心的欢喜,原来上苍是公平的。
三个月后的一天下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