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光着脚坐在阳台上,漫不经心的搅着咖啡,在向外看时觉得很眩目,我的恐高症越来越严重了。我的家,不应该说是家,因为那只是我在这个城市里的窝,它在13层上,是顶层,房子是我自己挑的,当时杨光就说这里太高,我会头晕的,可我还是固执的买下它,理由很简单,夏雨喜欢。是的,他喜欢,我就没有理由讨厌,更不应该害怕。所以我就是不听杨光的婆婆妈妈,连夜将一捆行李,一台电脑,一个热水壶和自己通通扔进这间公寓。这里似乎很滑稽,仅50平米的空间却有一个占地近15平米的狭长阳台,满墙的落地窗,如果我拉开窗帘,就只会在屋子里爬行,因为站起来会让我眩目,会让我想起从三百米高的山顶自由落体,速度越来越快,强大的引力迫使我灵魂出窍,我在无止境的下坠。
窗外,夜幕已笼罩了城市的上空,只是上空而已,从我的的13层起才算是上空,而下边,不厌疲惫的夜才刚刚开始。霓虹灯照亮了城市的每一寸街角。街上,应该有不眠的男男女女在游荡。两年前,每当我写完一个长篇,像割舍了爱人似的时候,会混迹于这群人中间,初来这个城市的那种新鲜和喜悦感让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概念,迷离的灯光,怪异的舞曲,扭动的腰肢,激情荡漾的脸,在视野中高速旋转,那种因极度空虚而爆涨的冲动会让我歇斯底里,几近疯癫。我很少想象自己的未来,那时的我刚刚大学毕业,各种证书都揣在口袋中,孤傲的穿梭在人群中,昂着头。我以为我根本不需要被爱,也根本没有人靠近我。我就是不知道海有多深了的精卫,不知疲惫的过我想要的生活,活在我自己为自己编制的梦里。
我的咖啡喝完了,爬回屋子,用厚重的窗帘将那些让我头疼的窗子挡得一丝风也透不进来,然后我打开电脑,我的屏幕上出现了一张愈发清晰的脸,是一张英俊帅气的大男孩的脸,干净而灿烂。
突然感觉房间有点热,也许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就该买一台空调。
2
我有些困了,东方的天空已经白得有些刺目,又是新的一天。
这些年来我似乎习惯了这种黑白颠倒的日子,揉了揉红肿的眼睛,已经有些麻木了,我对着屏幕上夏雨灿烂的脸笑了一下,然后关掉了电脑,又这么目不转睛的瞪着荧光屏一个晚上,这次我想要一个自己的东西,这两年一直在为出版社写些固定的东西,一些爱得又蠢又贱的男男女女在我的笔下出神入化,赚尽眼泪。
其实我想过不去这样生活,不甘心。从前夏雨也为我找了许多其他的职业,都是可登大雅之堂的白领职业,但是却都被我搞得一团糟,我不太喜欢和人打交道,看着那些人虚伪假善的无耻嘴脸,我就恨不得冲上去揭穿他们的狼皮。所以,直到夏雨这个人从世界上消失后,我还没有找到一份除了写字更适合我的工作。
阳光曾经说过我很邪气,自从两年前我大学毕业初来这个城市的时候,他就这么觉得。我记得那天我穿着一件雪白的宽松T恤,那颜色正像我惨白的脸,下边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那时我的头发不长,只及肩,碎碎的,乱乱的搭在脑后,我的头发很硬,因为我从不服输。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似乎想照透我厚重的血红色窗帘。夏天总给人一种欲望,女人光洁的肩膀,雪白的大腿,在男人们贪婪的目光里跳动,充满了挑逗与想象。
13层的窝附近有一个小花园,其实在城市里,公园并不是什么稀奇的罕物,它早已被追求新潮刺激的都市人所遗忘,而且这家公元也仅有几堆不知名的花草,几块空地,所以显得很清净。一个人的白天,我也许会来这里求静。其实,草木也是有情的,我看着阳光下的花草,心里有一些悲伤,今天我站在这里,24岁了,经历了一些人生中该经历了雨打风吹和不该经历的风吹雨打,告别了昔日的痛苦或激情,细数记忆中的往事,都已变得平淡而矜持。
3
“冷月,真的是你,终于找到你了!”我听见这声音就知道是报社的肖雪,这个成天围着杨光转的女孩。杨光是个幸福的男人,我这么想,因为幸福的人有时候很傻,有时候很会装傻,装做不知道别人有多么的爱自己。
“你找我做什么?”我早已习惯与被人遗忘,我在报社的工作只是取拟稿和送成稿,其余时间都在我13层的窝里写稿,偶尔我去报社,也从来不屑于和人说话,当然杨光除外,因为他是夏雨的好哥们。今天,肖雪却口口声声说找我,这让我觉得有一点意外。
“夏雨的情况不太稳定。杨光说你也许会在这里,他在医院忙得脱不开身,所以我才来找你。”肖雪的话还没有结束,我早已头也不回的走掉了,其实我只需要第一句话就足够了。
在去医院的路上,我感觉得到自己的泪水在流,流了很多,却没有哭的感觉,我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流泪,没有一丝的哽咽,也不带任何感情,只是一个人静静的,任凭泪水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将我吞没。在这个城市中我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冰冷不留什么痕迹,没有人在乎我活得怎样,不是么?就算我哭了,死了,哭得再大声死得再悲壮,又有谁会怜悯我,同情我?就算有人来同情我,可怜我,又能怎么样,谁能够触碰到我的伤?算了吧,我是冷月,我不需要谁来同情我,也根本没有人有资格靠近我,曾经我以为夏雨是我生命中的例外,以为他可以给我一个依靠一生的肩膀,给我一个避风港。可是现在他就那样安静的躺在病房中,整整一年没有看我一眼了,每天只能靠药物和激素来维持生命,他的生命就像一根在风中摇摆不定的火柴,随时都有熄灭的危险。而我,仿佛在用一生的守侯来等待一个奇迹。等待使我变成一朵冷艳的玫瑰。
他离开我整整一年了,我的心中无时无刻在默念他的名字。我的生活很简单,处处飘散着夏雨味道,仅有少少的几件家当,都是我们共同拥有过的。我有一只小巧的咖啡杯,搪瓷的,表面是古香的远山,还有一句题诗:孤独的守侯。那是我们登孤山之前在山脚下买的,当时我们买了一对儿,一人一个,夏雨说这将意味着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夏雨的那只很快就碎了,岁片深深刺进他的身体里,他的人也破碎了,离开了我的身边,却永远住进了我的心里,那些岁片在我心上深深的刻上了他的名字。
4
从噩梦中惊醒是在午后两点,心脏剧烈的跳动,我起床冲了个凉水澡,任冰冷的水落在头发上,顺着头发滑过我的每一寸肌肤,冰冷让我痛快的战栗,心跳却减轻了许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