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咏叹调散文2025-07-19 11:13:08
别时甚是年少,再见亦是半百。抚旧照,穿旧衣,忆起儿时旧梦,芳草凄。--题记。我天生应该是持笔怀旧的文人,并作为这个世界的著角心甘情愿的为一些满腹经纶,大梦未遂的人编写故事。于是在这斑驳陆离的生活里,我
别时甚是年少,再见亦是半百。抚旧照,穿旧衣,忆起儿时旧梦,芳草凄。
--题记。

我天生应该是持笔怀旧的文人,并作为这个世界的著角心甘情愿的为一些满腹经纶,大梦未遂的人编写故事。于是在这斑驳陆离的生活里,我也并不能成为独断独行的女子。落叶虽有梦,但也必须将梦扎进叶脉然后等待成为肥料的行程,再回头便是新生。我懊悔我不能如此潇洒。曾在匆匆学涯中奋力图强,也曾在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唯梦想,才是敲醒我心灵的警钟。
而造就这警钟的人,便是我的恩师。

我第一次听到“熊猫”一物也能成为成功人士的“代言人”。儿时犯了过错,他总是严厉的冲我们吼到:“这么不认真!如何有出息!别人成为熊猫的时候,你只能成为寄生虫!”表情严肃,面部抽搐,让我们看了甚是想笑,但却苦于不想再继续挨批而强忍不表露于情。至于过错,无非就是这次考试比上次考试少了几分。
他就是这样纠结于几分的人。后来我上初中,当班上开始比名次,比班级成绩的时候,我方才想起,那个时候的他虽然纠结几分,但是却从来没有要求我们比名次,比班级,一直拿我们上次考的分数跟这次考试的分数相比较。
他上课甚是严,眼不能移,心不能空,手不得动,需两手紧握置于身后,坐正而不弓屈。当年身矮坐于前排,仰头能看见他口沫横飞讲述岳飞之忠肝义胆,老舍之外圆内方,李白之满腹经纶,齐白石之栩栩如生。
可惜他讲述的这些名人,我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只有他讲到鲁迅先生文章的时候,才让我有那么一点兴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他深爱着鲁迅,深爱着他的文章。而我也深爱着他,便也深爱着鲁迅,深爱的鲁迅的文章。每每遇到鲁迅先生的课文,两三节课说讲诉不完的。好像里面有水源般让他饥渴难耐。可是当他跟我说鲁迅小时候在课桌上刻“早”字之后,我便用小刀偷偷摸摸的也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迹,并未入木三分。他看到后,反而有点小生气,罚我背完《三味书屋》。
他一直很严,像极了鲁迅上学堂时的“寿镜吾老先生”。可是不同之处,便是他不会像“寿镜吾老先生”那样不让学生问他课外的问题。虽然有时候也会跟我们说:“到了初中你们就知道了,读了大学你们就知道了”。
我想起一年夏天,早上起床快要迟到了,便匆匆吃完早餐,背上书包就跑。小时候上学是要爬山的,农村的孩子,爬山倒是不在乎累,倒是太阳太过炎热,如芒在背。路过水田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便看见他站在田里,双脚踏在稀泥里,一只手拿秧(我们那里水稻方言叫“秧”),一手冲我找招呼,脸上全抹的泥土,重点是他竟然冲我笑了。问我怎么现在才去学校,我说今天起的有点晚,会尽快往学校赶的,他说好,脸上依然是微笑,那也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虽然笑的弧度很小,可是我眼睛真的很好。我已经没有太多时间纠结于这微笑是好是坏,于是便火急火燎的往学校赶。心里一边嘀咕到:难道他不知道今天第一节课是他上吗?竟然还在这里插秧。
岂料,当我端端正正坐在教室等待着看到他迟到的囧样时,他一身正装,镇定自若的走进教室,脸上却丝毫没有了早上见到他那时的微笑。臭脸,非常臭。
从此他在我心中的神圣地位又上升了一格。

现在来说我的梦。
如果父亲只是给了我爱好写文的基因。那么奠定这个基因并让其发挥作用的人,便是这个在我心里有着神圣地位的恩师。年少时,父母为养家远赴外地,造就了我孤僻的性格,不喜言,整日埋头于书海里滋滋不润。可惜那个时候除了会认一些字,看懂一些简易的作文之外,尚不会如何动笔卷写。
后来学多了些词,也学会了造句。文章这东西,跟直线一样,一词,一句,一段,再成文。我学会了一句,后来他教我写一段。用各种手法,比喻,拟人,排比,夸张。不断的练习。到了三年级的时候,他开始教我把段组成文。从点面结合,伏笔照应,开门见山,承上启下到托物寓意、咏物抒情、借景抒情。我的不排斥和感兴趣打动了他决心培养的信心。当然,他教授的不止我一个学生,我只是他众多学生中出众的一位。
他要求我们每天必须交予他一篇作文,不管我们写什么,不要求多少字,只要不抄袭,都是好的。因为那个时候他还不要求我们质量多好。后来我们这样写了两年。这两年我抄袭过一篇作文,写完上交后非常懊悔。可是到第二天的时候他并没有揭穿我。一切如常,却让我心里特别不舒服。那篇抄袭的作文叫<苹果树>。在我们哪里,天气不适,向来是种不了苹果树的。
五年级的时候,他开始追求我们的质量,作文也从一天一交变成了一礼拜一交。看到写的好的,便在上课的时候特别挑出来读给我们听,让好强的我动力大增,便更用心的写作文。我和同桌写的作文是课堂上他念的最多的。可是我写了那么多,却始终没有看到他在我的作文本上框上一个“优”,这是极好的评价,可是他却很“吝啬”,他说我的文中欠缺感觉,我是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我与他在端午分别,走的前一天,我上交了给他的最后一篇作文,名字叫《我的同桌》,我阐述了这些年与同桌的从相识到相知的故事,写到动情处眼泪蠢蠢欲动,字数很长,页数很多。甚是不舍。

后来我们一别就是十年。
我起初忙于学习,中途有寄几篇自己参赛得奖的作文给他,那个时候我们还是没有手机的,不能发短信,我想,当他看见我的作文,便应该懂我对他的感恩之情了。再后来我忙于工作。便再也没有写文章。再过些年,我便生疏了这生最大的爱好,在一条偏离梦想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前年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头发却是早已斑白。我不敢上前叫他。偷偷离开。
我懊悔与不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坚持自己的梦想。
这渐渐成为我心里的魔,让我如溺水鱼儿般。惶惶不可终日。

我想起了《我的同桌》,他在后面用红笔批了字:“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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