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央视新闻报道,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和陕西省政协副主席祝作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冀文林是马年落马第一高官,也是18大以来落马的第21位省部级官员。这说明中国马年反腐继续发力,一个“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逐步形成框架。
十八大以来,中央秉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的原则,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仅2013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核实处置信访举报19.7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其中省部级高官18人,县处级以上干部6400人。查处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的30420人,给于党纪处分的7692人。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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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力度与成效不一定成正比。论肃贪力度,历史上无人可与朱元璋相比。在朱元璋执政的31年中,大约有10万到15万贪官人头落地,其中就包括他的女婿,以及一些开国功臣。然而朱元璋的铁血反腐最后还是以失败而告终。这是因为朱元璋靠的是权力反腐,一旦权力失控或权力交接,腐败就会卷土重来。二是朱元璋反腐经济刑罚大于经济制裁,对嗜财如命的贪官来说,钱比命重要。他们的人头落地了,但贪墨财产却能惠及子孙。以一个人的脑袋换取后代富裕,他们觉得值。
我们现在的反腐也是重政治刑罚,而经济制裁。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报告:“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根据国际反洗黑钱智库全球金融诚信组织的研究报告,在2000至2011年间,约有3.75万亿美元的非法现金流出中国,其中多数系贪腐赃款。337亿人民币和3.75万亿美元相比,连冰山一角都抵不上。可见现行的反贪政策对贪官没有伤筋动骨。贪官倒下了,但他们的大部分财产却可以一代一代地惠及子孙。他们死了也甘心了。故有学者认为,惩罚贪官,还应加大经济制裁力度。罚到他倾家荡产,罚到他不敢贪。
有海外学者建议,中国应该把反腐的主战场,从政治惩罚转移到经济惩罚的层面上来。可以考虑从加强资产增税机制开始,然而中国还没有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面临着对官员财产无法统计的尴尬。这个尴尬是中国体制改革一块难啃的骨头。因此有人建议,可以先仿效英国的电子护照,在身份证和户口当中植入记录指纹信息的电子芯片,让财产和指纹对应起来,这样富翁及官员的巨额财产就无处遁形。在这方面,美国已经走在了前面。美国国税局每年从富人那里征收的税额超过2万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13年全年的政收入。(注:2013年中央财政收入为12.9万亿人民币)。
加强增税机制,既可以掌控贪官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还能丰盈国库。如果再和加大对贪官经济惩罚的力度一起双管齐下,也许是一个让贪官“不能贪、不敢贪”的办法。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