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和谐
“需”之后为“讼”,其前后的内在联系不言而喻:满足“需”就要有财货,有了财货便必然起争讼。古“争”字从手,是为争夺之行为,如战争;“讼”字则从“言”,是为语言之争夺,如平时说的打官司。“讼”卦乾上坎下
“需”之后为“讼”,其前后的内在联系不言而喻:满足“需”就要有财货,有了财货便必然起争讼。古“争”字从手,是为争夺之行为,如战争;“讼”字则从“言”,是为语言之争夺,如平时说的打官司。“讼”卦乾上坎下,乾主刚健,坎主凶险,二者相遇,相互猜忌、相互敌视,必然有讼。
然而,纵观整个“讼”卦,并不见如何诉讼之法,却处处体现“无讼”、“止讼”之意。卦辞中的“中吉,终凶”说明,不管讼的过程看上去多么美好(中吉),但最终结果是凶险的(终凶),是不利于事业发展的(不利涉大川)。初六又说“不永所事”,即不要将官司继续打下去了;九二则告诫从事“讼”的人别再继续打那打不赢的官司了,赶快回到家乡的三百户人家去,那样才会避免灾祸(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六三又强调,只有发扬祖上的传统德行,最终才能吉利;九四则要求人们,要安于命运,不要再犯错误了(复即命渝),其暗含也是息讼之意;九五的“讼元吉”,也只是就“讼”的过程讲的,因此爻既中且正,故能“元吉”。但一到上九,爻辞立即变为“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即靠讼得到的利益终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是不足为人敬佩的。
我认为,“无讼”其实就是和谐,“讼”卦所追求的和谐思想与今天我们倡导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是完全一致的。
《连山》、《归藏》为《周易》的前身,《连山》出现于商代,《归藏》出现于西周,《周易》出现于春秋,其诞生与完成当为奴隶社会中晚期的事情。奴隶社会从诞生之日起,便伴随着血腥,特别到了春秋时期,社会矛盾已经激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统治者希望社会稳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同样希望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于是,他们想起了三皇五帝的时代,即原始共产主义的时代。那时候,虽然物质匮乏,但却是一个没有争讼的时代。我想,面对日益增加的争讼,《易》的作者——当然不只是周文王——还应当包括那些对《易》的诞生有所贡献却从不知名的人们,对于那没有讼的社会一定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所以,当他们推演《易》的时候,面对严峻的争讼局面,他们无可奈何,必须正面以对;但对于如何应对争讼,他们又从不放松理想,从而才有了无讼思想的诞生。
然而,“继绝世”不过是《易》作者的一种空想,社会不可能逆转自己的发展方向。原始共产主义虽然没有争讼,但因生产力低下造成的物质匮乏远比争讼更加可怕。所以,我们理解《易》的无讼思想,绝不能开历史的倒车,必须着眼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通过生产力的发展、通过社会关系调整,通过上层建筑的建设来达到少讼的和谐社会——因为自从私有财产产生之后,绝对无讼的社会是根本不存在的。
但无论如何,无讼不应该只是《易》作者及后来的《易》学家们的空想,它应该成为我们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题中之意。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应该把“无讼”作为自己的一个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可以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道德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化解许多社会矛盾,这自然会降低争讼的数量与质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一方面是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人人都自觉按照法制原则办事,其必然的结果亦是争讼的减少;另一方面,通过法制建设会规范人们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以法办事的氛围,并通过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形成强大的威慑,这样做的结果同样会降低争讼的数量与质量。
总之,“讼”永远是手段,而“无讼”才是目标。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消灭法制,因为达到无讼境界时,法制便真的成为无用之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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