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是一条船上的”
引子我对毕飞宇的熟悉程度,可能不亚于我对自己的熟稔程度。这句话放在毕飞宇身上可能也成立,即我对毕飞宇的熟悉,不会亚于毕飞宇对自己的熟悉。相同地域的文化背景,相同时代的读书人的眼光,相同的成长经历,同为
引子我对毕飞宇的熟悉程度,可能不亚于我对自己的熟稔程度。这句话放在毕飞宇身上可能也成立,即我对毕飞宇的熟悉,不会亚于毕飞宇对自己的熟悉。相同地域的文化背景,相同时代的读书人的眼光,相同的成长经历,同为六十年代的心路历程,决定了我对毕飞宇的熟悉。对家乡这位优秀的作家,我一直怀着真诚的敬意。从他的处女作《孤岛》开始到《玉秧》,他的每一篇作品,甚至一篇简短的随笔与创作谈,我都没有放过。
对他不熟悉始自《青衣》。当然,更确切地说,是批评界对毕飞宇的陌生让我感到不熟悉。说句俏皮话吧,我这么关注着毕飞宇,你为什么就不关注呢?后来总算有人来关注了,可是一说话却卯调了,不像毕飞宇那样一说话就能把人放倒。譬如说对《祖宗》和《青衣》的最初的解读与评价,两个非常著名的评论家,都让我觉得他们的误读与歪论简直不可原谅。
毕飞宇的写作源于先锋。但作为一个新生代作家,毕飞宇的写作没有先锋文学的压迫,因而也就没有任何负担。这是毕飞宇的洒脱。近年来,我认定现实主义在毕飞宇那里发生了一些变异。客观上说,我目前只能用“变异”这个词而不敢说毕飞宇发展了现实主义理论。那可能是以后的事,它绝没有发生在现在与当下。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写了一篇《熟悉的毕飞宇与不熟悉的毕飞宇》。这篇东西给了《青春》。发出来后,很多朋友都替我惋惜,认为可以发到更高档的刊物上。对此我不能说什么。但我替自己高兴:有很多朋友看到这篇文章,这就很好。为了对索引派的批评家们有个交代,我那篇《熟悉的毕飞宇与不熟悉的毕飞宇》发表在《青春》2001年第3期上。只不过编辑将题目改成了《熟悉的与不熟悉的毕飞宇》。我觉得这有点问题,从语法角度说,并列结构的短语与偏正关系的短语,意义重点是绝不相同的。不信你可以去问一问语言大师申小龙。我至今对这位编辑这么改了我的题目有点耿耿于怀,虽然我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关于毕飞宇,我还熟悉他的另一点,每年,他的作品都不会很多。他绝对不是那种以创作甚丰自娱的人。他写作的认真近乎于神圣,每年只认真地打磨一两篇东西。写完一篇后,便奖励自己一次,给自己放很长时间的假,消消停停地过几天。我知道,他这是在换脑子,为过去的写作思绪作一次清零,别让自己在后面的写作中撞了自己。譬如,他写女人,一个与一个不一样。写《青衣》的毕飞宇,差点儿被人看作是在剧团写剧本的人了;到了《玉米》时代,“创造”了兴化方言的毕飞宇,又让人觉得他跟着他的语言回乡了。
但我还必须承认现在我也还有对毕飞宇不熟悉的一点,毕飞宇近来在很多地方都在说自己年纪很大了。而且,还语重心长,总是对我唠唠叨叨地说,什么年纪就得说什么话,什么年纪就得说什么话。这时候不同那时候了。这真是我不熟悉的毕飞宇了。难道文学真有青春期吗?上了年纪的作家就没有冲动了吗?好像没有太多的道理。让人不熟悉。
不多说了,对话开始。
一、土地
姜广平:你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
毕飞宇:大学时代。写诗。那时候我特别瞧不起小说,一看就明白,没意思。我特别羡慕一个说话让我听不懂的人,简直是崇拜。不是调侃,是真的。所以我非常渴望一开口就把人家放倒,但是这不容易。为了让别人不懂,首先要让自己不懂,我就是这样写起了诗。还有一个问题,那时候我留了长头发,不写点诗说不过去。我只写了两三年,不是那块料。但我特别怀恋那段日子。那是所有人的青春期。
姜广平:后来写小说了,头发也短了。
毕飞宇:是。
姜广平:你有一路小说,像《武松打虎》、《枸杞子》、《受伤的猫头鹰》、《白夜》等,写的都是你的老家兴化,兴化的乡村,乡村的孩子。
毕飞宇:对我来说,乡村和孩子是联系在一起的,相对于都市,乡村本身就是一个孩子气的东西。乡村是生活的源头,比方说,城市里的砖头和家具,在乡村,它们表现为泥土和树,有一种起始感。乡村的孩子都是动物,感官特别解放,乡村的孩子一抬头就是天,一低头就是地,不是水泥路,是泥土,目光一拉出去就是地平线,鼻孔里全是风,感官特别地解放,像动物一样,做什么都极其本能。
姜广平:没错,这样看是有点意思了。
毕飞宇:作家必须敏锐,必须。对人是这样,对大自然也应当是这样。作家的感官最好比脑子好用。我就觉得莫言、苏童的鼻子好,刘恒的耳朵好,王安忆的眼睛特别尖。他们现在都生活在都市,但是他们的身上有一股乡下的孩子气,这很神奇。
姜广平:是这样的吗?
毕飞宇:不知道,瞎说。但我觉得是这样。感官不好最好去做哲学家,弄艺术不行。感官好了,你甚至不要动脑子,不要对什么都专心致志,可什么都瞒不过你,全世界都在找你。当然脑子也不能笨,你不会误解,我说的是这个意思。
姜广平:一个写小说的人有这种感觉是相当好玩的。你是不是你很感谢过去有一段乡村生活?你的笔下兴化乡村,有时连地名都没有回避一下。譬如大营乡、中堡乡等。
毕飞宇:这要从两边说。我不喜欢乡村,我是说我生活过的环境。太苦了,太穷了。我吃尽了苦头才考上大学,离开了那儿。但是又有点喜欢,这是回过头来说的。前些年,东北师大的张钧先生到南京对我作了一次访谈,他已经去世了。那一次他对我说,要我带他到兴化去走一趟。
姜广平:那是为什么?
毕飞宇:张先生说兴化特别神。我哪里敢带他去,兴化和全国各地一样,社会主义新农村。
姜广平:那是因为你把它写得神。但在他,这可能是一种错觉。
毕飞宇:地理上的兴化与我的兴化是不同的。一个是行政单位,一个是感官世界和生活容器。我在兴化度过了童年、少年、青春期,它在我的身体里面。我现在三十多岁了,人比那个时候庞杂多了,不只是几个器官,我把后来的事,梳理过的东西一古脑儿又塞回了兴化,它成了另一个容器了,还有鼻子有眼的,两回事。我的兴化只是我,我这个人,我走过的所有的路,读过的所有的书。
姜广平:你的兴化?就像福克纳笔下的那片邮票大小的土地?
毕飞宇:这个不敢当。但是是这个意思。
姜广平:你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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