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拷问:公民暂住祖国的辛酸!
日前,我随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去调解一公司拖欠民工工资事务。公司老板不但拒绝付款,而且还当着工作人员的面蛮横地说:“对这些下等人能给他们工作机会混口饭吃就算不错了,还想赚钱拿工资?门都没有。”我怒问:“
日前,我随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去调解一公司拖欠民工工资事务。公司老板不但拒绝付款,而且还当着工作人员的面蛮横地说:“对这些下等人能给他们工作机会混口饭吃就算不错了,还想赚钱拿工资?门都没有。”我怒问:“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说民工就是下等人?”老板振振有辞回答:“不是我凭什么,是公安机关认定民工就是下等人,要不然为什么民工要办暂住证?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他们要办暂住证我们就不要办说明他们就是下等人。”我和工作人员一起据理力争,最终迫使老板付清了拖欠了半年之久的工资。
然而,事后想来,我的心里却很不是滋味。那老板说的虽然不是人话,但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怜的民工们,明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明明是生活在自己祖国的国土上,却要办什么暂住证,不是低人一等是什么?
去年12月下旬,河南十名律师上书中央,指出暂住证制度以及类似规定严重违法,应予以撤销。
当时有朋友很振奋地打电话跟我说:“此事闹大了,看来这次撤销暂住证有门了,老家的乡亲再也不用找我帮忙办什么狗屁暂住证了。”
我冷笑回答:“是有门了,但这门却在千里之外,等到得这门的时候,那已经是我们孙子辈的事了。”
朋友责怪我太过悲观。
我承认,我确实太过悲观了。
但我的悲观不是无的放矢,而是现实的经历总结出来的论断。
我不止一次跟有关部门的官员们探讨过暂住证的问题,然而他们的口径却惊人的一致,都说:“办理暂住证只是为了便于人口流动的管理,是为了你们流动人口有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又不是图你办个证件几十块钱,那些叫嚷着取消暂住证制度的人不就是为了省几十块钱吗?几十块钱算什么?扔在地上我都不捡。”
呜呼,在他们的观念中,根本没有法律的意识,也根本没有意识到在现实当中,民工的几十块钱的分量相当于他们这些达官贵人们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的分量。他们想当然的以为,民工们享受到的法律尊严和保障跟他们是一样的,民工的几十块钱跟他们的几十块钱是等值的。更可怕的是,当你跟他们指出根源所在的时候,他们还不相信,还是那样威严地下结论说:“办暂住证都是为了大家好,有一点小摩擦小问题在所难免,但不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的主流绝大部分都是好的。”试问,当权者以这样的心态,会积极推动撤销暂住证的违法条例吗?须知,“切肤”才可明白其身“之痛”,他们作为既得利益团体的代表根本没有经历过“切肤”,又如何能明白民工们深受暂住证的“之痛”呢?
由此我只能对那些期待着撤销暂住证的民工父老乡亲们说:请你们耐心地等着吧,反正你们已经奉献惯了,你们几十年如一日地享受着“剪刀差”的“歧视”,国家一直以来都让你们最大限度地压低农产品价格来换取最大限度抬高价格的工业产品,从而让你们倾心倾力地支持城市建设,现在城市建设繁荣了,为你们创造了务工就业的机会,你们再花个几十块钱办个暂住证又有何妨?权当是再一次对城市建设的伟大奉献吧!
因为心中郁闷,写到这里我便搁笔了。
想不到今天我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有关农民的新闻——广东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呼吁城乡“同命同价”。
呜呼,人命关天,这中华民族有史以来的神圣命题!连封建王朝都不得不承认的千古命题!却在如今我们公仆们引以为傲的盛世被打破了!我们“强大”的国家居然不能理所当然、义不容辞地保护好自己怀抱中每一个公民的生命之根本人权,居然还要律师振臂呼吁什么“城乡同命同价”,遑论什么暂住证?如此,一如我等弱小之辈,又夫复何言?就让我以及我的民工同胞们在我们祖国富饶的土地上暂住一生吧!
草于2007年1月2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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