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说之九——诗的通感与夸张
黄昏加快了速度将劳碌了一天的太阳重重地甩进海底“嘶”地一声燃烧的夕阳成了黑色的炭接着便是冷冷的夜可是,明天在露珠的眼睛里你会发现无数个崭新的太阳——蔡湘《太阳》蔡湘的艺术感觉较好,诗也写得珠圆玉润,精
黄昏加快了速度将劳碌了一天的太阳
重重地甩进海底
“嘶”地一声
燃烧的夕阳成了黑色的炭
接着便是冷冷的夜
可是,明天
在露珠的眼睛里
你会发现无数个
崭新的太阳
——蔡湘《太阳》
蔡湘的艺术感觉较好,诗也写得珠圆玉润,精致而有理趣。从语言上分析,除了使用借喻、比拟等修辞手法外,作者还使用了通感。
这是一个视听通感。当作者看到即将沉落的太阳在猛烈燃烧着的时候,耳畔仿佛响起了它如同木柴燃烧时那样的声音,于是写下了:
“嘶”地一声
燃烧的夕阳成了黑色的炭
从逻辑的角度分析,通感是悖理的,因为在逻辑思维领域,五官各有所司,绝不能交错,听到的就是听到的,看到的就是看到的,不能把看到的写成是听到的。但从诗的角度分析,通感是合理的,因为这不过是艺术感觉中的联觉现象,当灵感来袭时,诗人“视通万里,思接千载”,五官感觉特别敏锐且紧密相连,于是声音有了形状,花朵有了声音,泉水飘着香味,香味闪着色彩。
通感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几千年前人们已经开始使用,像西方的荷马史诗,便有“倾泻下百合花似的声音”这样的句子;而我国的《礼记》中,也有言音乐“上如抗,下如堕”的比喻。不过,我国诗论者对这种现象的认识,是较迟的,往往被视之为“语病”多。亏了著名学者钱钟书的介绍与诠释,人们才知道这原来是一种把五官感觉沟通起来、交错起来的修辞手法,它所造出来的句子,在理性这一层面看来是悖理而在感性这一层面则会感到真切。
通感手法是诗人的心灵对客观世界的复杂感应的产物,长于表达人的直觉、错觉、幻觉和其它种种微妙的感觉,它的表达形式颇为多样,可以是视听通感,可以是味觉与视觉通感,也可以是触觉、听觉与视觉通感,等等。例如:
也是染着温静的绿情的,
那绿树浓郁里流出来的鸟歌声
——应修人《温静的绿情》
这是一个听觉与触觉、视觉通感的例子。写鸟声本来是听到的,诉诸听觉,现在是从绿树浓郁里“流出来”而不是“响起来”,听觉沟通了视觉;因为是绿树浓荫里流出来的,所以这声音是绿色的,而且是温静的,既是听觉再次沟通了视觉,同时也是听觉沟通了触觉。因为使用了通感手法,诗人写出了他对春天里的鸟叫的特殊感受。又如:
在六月槐花的微风里新沐过了,
你的鬓发流淌着凉滑的幽芬。
——何其芳《夏夜》
这是一个嗅觉与视觉、触觉通感的例子。爱人鬓发上的槐香本来是嗅到的,诉诸嗅觉,但诗人写他好像看到了爱人的鬓发能在槐香中沐浴,而且那香是从鬓发间流淌出来的,在这里,嗅觉与视觉通感了。那香不仅能听见,而且还能感到它是凉滑的,又沟通了触觉。由于使用了通感的手法,诗人把他对爱人的爱慕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再如:
而生活,就像冰冷的灶膛里
烧不尽的湿柴
烹煮着半生半熟的苦涩
岁月,佝偻在农家剥蚀的土墙下
吧嗒着旱烟,吐出一声声叹息
——徐康《小圆镜》
这是一个视觉、触觉、味觉、听觉通感的例子。这里的“灶膛”“湿柴”“土墙”“旱烟”等,是诉诸视觉的;“冰冷”是诉诸触觉的;“苦涩”是诉诸味觉的;而“旱烟”“吧嗒”“叹息”“声声”是听到的,诉诸听觉。在这几句诗中,诗人把多种感觉沟通,来写昔日农村的生活印象,给读者以一种立体感。
在新诗创作中,通感手法是到处可见的。文章开头所引蔡湘的《太阳》是一例:“大朵大朵的阳光/粲然开放/笑声也大朵大朵/盛开如铃兰/有彼岸在远方郁郁葱葱/用沉默感受你生命的芬芳”(樱子《尽情》)
这首诗是写一群少男少女的笑声中感受到了“生命的芬芳”,这是听觉与嗅觉的通感。由于使用了通感手法,本来难以言状的少男少女的青春的笑跃然纸上。
通感手法的广泛使用,大大增强了新诗的语言表现力。但初学写作的朋友,不可为通感而使用通感手法。要忠于自己的感觉,这是基本的。感觉发生了强烈振动,形成各种感官相连的联觉,表现出来,就是语言上的通感手法,如果牵强造句,未能通感而使之通,句子便生硬、做作,是不可取的。
夸张是与通感关系密切的修辞手法。通感往往有夸张成分,如说夕阳的燃烧“嘶”的一声,便含有夸张的成分。而夸张有时会有通感手法相附,如贾岛的“促织声尖尖如针”句,便有视听通感。从逻辑角度看,夸张与通感都是悖理的,但它们都明显的讳悖理,前者是明显的在程度上夸大或缩小,后者则是这一感官感到的偏写是另一感官感到的。从诗的角度看,夸张与通感都是由于感觉的强烈而产生,所表现的都是一种感觉的真实。
一般文章的写作有时也用夸张,但诗创作中的夸张比之于一般文章的夸张,无论夸大或缩小的程度都要大得多,可以说是达到了惊人的程度。“黄河之水天上来”“挽断白发三千丈”“燕山雪花大如席”“一日须倾三百杯”,诸如此类的诗句若出现在散文中是胡扯,用于诗歌则是好句。诗无理语,所以夸张得极端悖理,用以表达一种强烈感觉的真实。然而,不是所有人都明白诗歌夸张的这种特殊性的。记得有一位老教授看了诗人马莉写的一个有夸张手法的句子以后,竟怀疑诗人是不懂得写作的。其实那个句子仅仅是写了眼泪“哗哗流淌”,殊不知道,诗人郭小川在诗歌《痛悼敬爱的周总理》中,写流泪的夸张程度更大:这是一个——/使人难以承受的/严峻而奇异的冬季!/蓝蓝的晴空,/突然间,/降下了倾盆大雨:/纷飞的泪水,/锤打着/太行山的悬崖绝壁。/由此可想见——/整个中国的/广阔的苍天和大地,/千巅万壑,/平野高原,/势必也被雨水所冲激。”这节诗写流泪的夸张程度远比“哗哗流淌”要大:如倾盆大雨,锤打着太行山,冲激着全中国。试想一下,如果这里的夸张程度很小,只说是全中国人民都流下了悲痛的泪水,便不成诗了。
在明白了“诗无理语”的含义这一前提下,才能真正掌握诗歌语言的修辞手法。倘若为一般语法知识所囿,一般逻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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