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可贪婪

人不可贪婪

赵鑫珊先生有一首小诗写到:
上帝爱鱼
造了许多湖泊和小溪
人也爱鱼
造了许多网鱼的工具
诗写得明白而含蓄。鱼要在水中才能生存,这上帝肯定知道,而大地上的湖泊和小溪,甚至江河和海洋,自然是上帝的杰作,岂不是上帝对鱼儿们的至爱吗?人是万物之灵,据说是天地众生中唯一能制造工具的生物,所以网鱼的工具也肯定是人的杰作;而网鱼也自然是因为爱鱼,否则怎么不去网癞蛤蟆、臭狗屎呢?然而沉吟再三,总觉得诗句背后似乎还有许多话没有说出来,因为人之爱鱼与上帝爱鱼毕竟不同:上帝之爱是要鱼生,而人之爱是要鱼死。
思忖至此,不禁更加疑惑:诗人难道是要人也像上帝一样爱鱼吗?难道人就不能网点鱼,烹点小鲜吗?记得有句名言,叫做:“共产党人也不是苦行僧。”我不知道赵鑫珊先生是不是共产党人,不过我想,苦行僧毕竟是极少数,芸芸众生恐怕大都还是凡人,不仅只是共产党人,怎么能不食人间烟火,不尝点山珍海味呢?即使是苦行僧,不也得吃吗?虽然也许他们不吃动物,可植物不也是生命吗?把生机勃勃的枝叶和用来传宗接代的果实塞入口中,用牙齿磨碎,难道就真的觉得不比烹点小鲜残忍吗?
因此,我敢说,赵鑫珊先生绝不是叫人做苦行僧,他很可能也是允许人们吃点鱼的。他之所以吟出这样的诗句,大概是要人不要居高临下、理直气壮的吃,更不要变换花样、贪得无厌地吃。
人生天地之间,不能没有物欲,连满口仁义道德、常以君子自居的孔夫子,尚且斩钉截铁地说:“食色,性也。”所以,为了生存,每天吃点蔬菜杂粮;或者为了营养均衡,隔三差五吃点鸡鸭鱼肉,走兽飞禽;或者为了延年益寿,甚至吃点虎骨牛鞭、蛇蝎王八,按说都无不可。但是,人生在世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吃,人生的价值绝不是体现在食色的享受程度上。人活着,除了吃,更重要的工作还是创造和贡献,是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也就是说你在吃鱼的同时,还应该像上帝那样为鱼创造点水域,让鱼像你一样衣食无忧,共享生存的权利和尊严,繁衍生息,香火不断。
现在,有些富豪也许是凭借自己的才能挣了些钱,有些高官也许是凭借自己的本事掌了不小的权,可他们却不把这些钱和权用于造福社会和人民,而是千方百计地炫耀和挥霍。穿了貂皮还想穿藏羚羊的毛,吃了鱼肉还想吃穿山甲,吸了“大中华”还想吸海洛因,太太夫人如花似玉,可还要包二奶,养名模,揪出个贪官,一审都是数千万上亿……好像不如此就不足以显示自己比别人活得有趣。
任何过度都是一种丑恶。存心要拉开与他人之间的距离,死活不愿与他人同类,总以为自己天生优等,这是一种极为庸俗、卑劣的心理。要知道,自己的任何获得都含有他人的劳动,离开他人的协助和激励,自己不可能获得些许的金钱和权力,所以,自己的任何成就都不只属于自己。凭着所谓的自己的获得与成就去炫耀于人,想方设法地招人羡慕和嫉妒,这显然是对他人价值的蔑视,对他人尊严的亵渎,对他人能力的挑衅!终要遭到他人的仇恨和清算,终要遭到天地自然的报应。古往今来,富有者沦为乞丐,高贵者诛为罪囚的例子比比皆是,“府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就是真实的写照。
人可以拥有,但切不可贪婪;人可以追求享受,但不可志在于炫耀。幸福对于不幸福来说是有意义的,而更幸福对于幸福来说,似乎并非那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