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记住你的笑

不该记住你的笑

邀阻小说2025-12-22 10:07:08
一尽管事隔多年,Joel却总是以同样的身影,同样的神情向我走来,让我一度有一种他未曾离开的错觉。我与Joel相识于一九九七年秋季的傍晚。一直以来,我喜欢用暧昧来形容这个季节。那年秋天校园内的梧桐树叶像

尽管事隔多年,Joel却总是以同样的身影,同样的神情向我走来,让我一度有一种他未曾离开的错觉。
我与Joel相识于一九九七年秋季的傍晚。一直以来,我喜欢用暧昧来形容这个季节。那年秋天校园内的梧桐树叶像台风席卷沿海城市般疯狂地往下落,总是在不经意中,头上会被手掌大的枯黄的叶子覆盖,轻轻一动,它便沙沙响着,静悄悄地落到了地面上,没有一声寂寞的叹息。它的冷静常吸引我用眼角的余光去面对它的存在。许是性情使然,这样的季节,这样的环境,使我的心底常常升腾起一种莫名的荒芜感。
下午有课的日子,我总是喜欢踩着脚踏车从校园的这头溜向那头,而后慢悠悠地折回来,像春日里在斜风细雨中漫步,从容惬意,一种难以言表的诗情画意般的美丽像空气在周围四溢。我不能清楚地记得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这种在别人眼里看来近乎傻样的行为,通常同窗之间喜欢用“空虚”来形容这个来之不易的岁月。我,也许仅仅只是喜欢那种在晚风沐浴下神清气爽的感觉。
就是在那样一个荒芜暧昧的季节,我第一次见到了他。
S大所处的位置是L市道路纵横交错的地段,汽车停靠站边攒动的人头令人目不暇接,那于我而言是一张张陌生的脸庞,但我知道,他们总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时至秋季,那个纷扰的城市总会冷不丁地下一场冷雨,仿佛想要洗去忙碌的世人烦乱的心境。我依然固执地往前行进,我有一个特点,走路、骑车的时候,很少注意周遭的环境,以至于经常在汽车唰地从我面前飞过时,我才回过神来,像好不容易捡来一条命似的在原地轻拍自己的胸口。来S大已经是第二年了,对周围的环境也早已摸透,即使没有达到滚瓜烂熟的地步,也不至于迷路了。然而对于学校大门外的景象却经常愕然,每次行进至学校的大门口,我总是以同样的姿势停靠在不远处的花坛边,在别人看人,极像是蓄意等待着某个人的出现。事实上,“等待”已经不是S大吸引人的风景了,只是眼前走过的一对对看似幸福的小青年还是会给人以美好的错觉。
是“英文”还是“新闻”?一个不中不洋的发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半有意识,半无意识地回过头去,在S大貌似我所认识的人不会用这样的口音跟我说话——是他,站在我身后。刚才靠近花坛时我就看到他了,可能是学外语的缘故吧,对老外总是格外注意。他不停地往大门外看,面露焦急的神色。我不知所措地望着这个陌生的异国青年,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用手指了指自己的手腕——上面并无痕迹。我看了看自己的手,顿时明白了,他一定是想知道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英语专业的我最容易表达的时间却在那一刻说得结结巴巴的,他的脸上泛起一个儒雅的微笑,我的心略微一松,紧张已荡然无存。直到他回转身去,我抬起头望着他的背影,几乎是目不斜视的,背着一个黑色的旅行包,很运动,以开始他给我的印象,他是阳光的,我知道,他是S大的留学生。回来的路上,我终于想明白,那个“英文”还是“新闻”,原来是所谓的“请问”。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也许一次相遇并不能成为任何一个故事的开始,不管是他还是我,谁都不会刻意去记住九七年秋天那个普通的傍晚。


大二上半学期,英语专业的课程安排越来越紧,这反而让我有了更多机会去那大门外看那所谓的风景。二十岁出头的女孩或许总有那么点伤感的味道,木然地盯着那看似平凡的景象,真要问为什么,结果往往简单得连自己都不知道。我断定自己一年来的行为,在别人眼里也成了一种俗气的甚至是诡异的风景。在花坛边停留,不远处的门卫带着淳朴,憨厚的微笑,说:“你又来了?”原来,已经引起他人的注意了。我的神情是慌张的,眼神是躲闪的,想让自己快速逃离这个地方,踩脚踏板时因为太用力,差点连人带车翻到在地上,却依然飞一般往回骑。途中,梧桐叶肆虐,我却没了感觉。
轰……脑子一热,感觉有个障碍物忽然横在我面前,导致的结果是我连人带车摔了出去。心里顿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恼火和后悔——分明听到了背后传来的低沉的呻吟声,两边的人不停地回头看我,我的脸忽而红,忽而白。真是傻到家了,没事骑车瞎转悠什么呢!
“对不起。”我还没有收拾好自己的情绪,竟听到了这出人意料的,自己正打算回头就说的三个字。
怎么又是他!我在心里涌起了一阵疯狂的郁闷感。我的眼睛如蝴蝶拍动翅膀般迅速眨了一下。他似乎认出了我,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明明是我的错,他着的哪门的急。本想道歉的我,因为糟糕的情绪,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英文又开始结结巴巴起来了。
哈哈!他发出一声明亮的,在我听来略带揶揄气息的笑声——我看到的是一张温和、俊秀的脸庞。
他弯下腰帮我扶起倒在一旁的车子,我本能地想去夺过来,被他一摆手挡了回去。他用他的国语表达着自己的意思。我抵着头走在他身边,偶尔会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我的脸色也因此一阵一阵变换,像都市的霓虹。是他开始打破了彼此的沉默,多年学习英语的经历使我轻易听懂了他说的话。我除了对他的到来表示欢迎外,实在想不出还能说些什么,或者该说些什么。我注意的不是他的话,而是他的笑容。我承认自己对儒雅有礼貌的男生很有好感,这使得我与他并肩行走时悄悄注意了一下他的表情,我渴望见到令我心动的又有气质的微笑。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声音响亮起来,问我们可不可互相学习语言。出于女孩的矜持,我并未为了想再次见到他的微笑而马上答应,尽管,我一度想有个人可以让我的英语口语有个更加大的突破。我的不语,使他认为我默认了。当他真的这样认为,我竟连否认的勇气都没有。


第三次在外语学院见面时已时近深秋,他依然穿着短袖,一双黑色的笨重的凉鞋,背上还是原来那个包包。我笔直优雅地靠着光秃秃的梧桐树——比他早到。没一会儿,他便像个调皮的孩子似的蹦到我面前。我们相互学习的结果是,我一遍遍说,一遍遍翻译,他总是抱以爽朗的笑声。大概没有人会以为我们是在学习,这不奇怪。我们的学习走走停停地持续着,渐渐地,在非学习时间,校园里开始出现我们两个并肩行走的身影,尽管是如此不搭调。校园的大门口,多了一张陌生的面孔,我便不再引起他人的注意了,我对于自己傻样的行为逐渐释然。
同样的时间,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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